为“一区多园”内符合产业政策、具有技术优势、成长性较大、信用记录良好、有融资需求但抵质押物不能满足银行传统放款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进行融资增信。单户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适用范围: “一区多园”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一)申请
企业如实填写《四川省“园保贷”试点园区中小微企业入库申请表》,向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提出“园保贷“申请。
(二)初审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同合作银行实地走访调查,提出初审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园区党工委会议审定。
(三)审定
通过党工委会议审定后由高新区管委会向省工创公司出具《申请“园保贷”业务推荐函》。
(四)专家评审
省工创公司收到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函后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专家评审后向合作银行出具《 “园保贷”业务推荐函》。
(五)独立审贷
合作银行收到省工创公司出具的推荐函后独立开展审贷工作,通过贷审会审批后发放贷款。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省工创公司、合作银行不定期深入企业走访、调查了解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对放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一)企业简介
(二)《四川省“园保贷”试点园区中小微企业入库申请表》
(三)担保抵押物证照复印件及其《评估报告》
(四)公司近期对外产品销售合同、订单
(五)参加专家评审会议答辩的相关资料
(六)合作银行独立审贷所需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