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简 介
职能
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科技部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规则》、四川省科技厅发布的《四川省技术市场条例》、德阳市科技局发布的《德阳市技术市场条例实施办法》,履行其职能:
1、 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 协调和指导技术市场发展,监督和管理技术交易活动,组织和指导技术商品信息交流;
3、 组织技术市场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
4、 负责德阳市的技术市场统计工作;
5、 对在技术市场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会同有关部门对技术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6、 开展技术转移、技术市场理论研究和交流;
7、 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考核技术合同登记员;
8、 会同市财税部门落实技术市场财税优惠政策;
9、组织宣传、建设德阳市技术市场公共服务平台;
10、管理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申办指南
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前提条件:
具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并签约生效的技术合同(合同文本需使用科技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下载地址:http://210.76.97.54/userLogin.do),并在合同履行期内进行申报登记,有效期已过的合同将不予受理。技术合同必须真实、有效,使用虚假合同骗取国家优惠政策者将受到依法查处。
一、办理认定登记程序
(一)卖方用户注册:初次申报登记技术合同,需填报《技术合同登记用户注册表》(一式两份)或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单位委托书、法人与办事人身份证],到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进行注册,获取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的“用户名ID”和“密码PW”。
(二)网上申报登记表:卖方签订技术合同并依法生效后,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网站(http://210.76.97.54/userLogin.do),点击网站主页的“合同卖方”,输入“用户名ID”和“密码PW”,进入卖方自己的主页,选择左侧功能“合同申请”打开一张新的登记表,根据技术合同内容对应表格栏目进行填报,并正确选择相应的分类信息,填报完成后选择下面的按键“提交”,就完成了一份合同的网上申报步骤。
(三)报送合同文本:卖方完成网上申报登记表后,须持合同文本(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合同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技术转让合同一式四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报送至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处,登记处对照合同文本及卖方网上申报的登记表进行审批。合同原件在登记机构登记审核后返还卖方。 报送合同文本时,应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合同,应当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2.由代理人(委托人)签字订立的合同,应当提供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3.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订立的合同,应当提交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技术合同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
5.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应当提交生产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
6.技术合同有密级的,当事人应当出具确定密级的单位同意申请认定登记的证明。
7.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报送技术交易减免税审批表
卖方根据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合同金额、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填制《技术交易减免税及奖励酬金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报送至原合同登记机构,再由登记机构向市科技局主管部门代办减免税审批手续。
二、审批时限:对已通过网上申报并已报送合同文本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对合同作出同意登记或不予登记的结论,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三、办理减免税,卖方持:(1)经认定的技术合同一份;(2)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技术合同登记表一份;(3)加盖技术市场管理专用章的技术交易减免税及奖励酬金申报审批表一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四、不予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不予登记:
1.无效合同或未生效的合同;
2.非技术合同;
3.合同主体、技术标的、价款、报酬以及使用费约定不明确的;
4.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审批的合同,未办理审批手续的;
5.登记机构要求当事人补正,当事人未予补正的;
6.申请人不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
7.印章不齐全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
8.其他不应认定登记的。
五、技术合同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后,如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登记事项或技术合同主要条款的,负有登记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向原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构应对原登记事项或主要条款变更后的技术合同进行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准予办理变更登记,重新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同时注销原登记证明。
已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原技术合同的,负有登记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退回原登记证明。
六、技术合同的撤销登记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将办理撤销登记,并通知有关当事人。已经办理申请科技贷款、减免税金手续或提取奖酬金的,还将通知有关部门追缴税金,追回科技贷款和奖酬金。
(1)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发现已登记的技术合同认定结论确有错误时;
(2)已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布无效的合同;
(3)当事人提出撤销合同登记申请的;
(4)他人举报,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复查确属违法的或不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
(5)对于订立假技术合同或者弄虚作假,采限欺骗手段取得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一经查出,除由原登记机构撤销登记,通知有关部门追缴减免的税金,追回非法取得的科技贷款和酬金以外,当地科技行政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依法追究当事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注:1、有关名词解释:
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技术交易额:指从技术合同的全部成交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原材料、零部件等非技术性费用,剩余的部分为技术交易额,并在合同中单独载明。
技术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计算方法是从技术合同的技术交易额中,扣除合同实施过程中所花费的调试、交通、能源、劳务、设备安装、文件制作等提供技术以外的开支,余下的部分即为技术交易的净收入。
2. 有关表格、资料下载
技术合同登记用户注册表》、《技术交易减免税及奖励酬金申报审批表》、《技术合同示范文本》、《技术性收入核定表》可登录 http://210.76.97.54/userLogin.do下载,也可联系登记机构,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或直接到登记机构购买。
3.登记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8-2504338(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0838-6910316(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
工作链接网址:
直接点击全国技术网上登记系统系统网站:http://210.76.97.54/userLogin.do录入技术合同认定基础信息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一)登记流程
(二)简易图
(三)技术合同税收优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