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条件
1.前提条件: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2.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之一的直接通过认定。
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满分20分)、研发投入(满分50分)、科技成果(满分30分)三类,满分100分,其中: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综合评价超过60分即通过认定。
4.评分标准
5.上年度已入库企业应及时通过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仍符合条件的,取得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2.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4.企业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可享受增值税、所得税减免;
5.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对研发投入或其增量较大的企业给予补助;
6.科技创新券资助(限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科技服务业企业等);
7.“科创贷”企业融资成本补助(限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方式:财政+银行+担保;财政+银行+保险;财政+银行);
8.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补助(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小贷公司贷款的,贷款贴息;通过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担保费补助;对以债权融资租赁方式获得研发、设计、检测等设备、器材的,给予融资租赁费补助)
9.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风险补助,对四川省境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的在川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保障,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10.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专利质押贷款等,重点支持科技型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全流程网上办理简单、便捷,赶紧行动起来吧!
请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办理流程:
信息填报
↓
企业自评
↓
形式审查
↓
名单公示
↓
入库公告
办理时间:
从3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每月汇总、审核、公示1或2批,各批次截止时间为每月5日或20日(双休和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建议企业尽早入库,以免错失相关支持政策。
注意事项:
原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所有企业和个人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等账户信息均已同步至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请直接用原有账号密码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法人登录窗口登录,再进行实名认证,认证后可以进入火炬中心科小企评价业务系统。
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