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认定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各园区管委 会,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温江区支持高水平双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的通知》(温府发〔2019〕55 号),现将《成都市温江区雏鹰企业和瞪羚企业认定办法(修订)》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执行落实。